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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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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班预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学习需求,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协会拟定于2017年7月在大亚湾举办第二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惠州市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广东省安全生产协会专业机构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学习内容
  1、最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2、危化品企业隐患排查实践;

  3、危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解读;

   三、学习时间、地点及相关费用

学习时间:2017年7月7日-9日,其中7日下午14:30-18:00报到,8日-9日上课,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到及学习地点: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内(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滨海大道6号);
联系人:严湘   131 7270 7777
              姚辉华 177 2293 5670   0752-5163263
     学习费用:600元/人(不含食宿,如有需要可报到当天在前台购买饭票以及客房)。
    四、考核发证
    参训人员经培训后,由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考核和发证。
    五、报名资料
(一)将《学员信息表》电子版、电子照片(免冠
白底彩照,照片格式小于100Kb,照片用身份证号命名,末尾数为字母的必须为大写)发至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协会邮箱(hzdwsa@126.com);
(二)参训学员报到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提供近期标准一寸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原件2份(需盖单位公章)
3.原有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继续教育培训手册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回收的旧证书或者合格证明将会移交给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管。
注:如没有安全资格证书或考核合格证明的学员,请到国家信息网:http://cx.saws.org.cn/查询证书信息,将证书信息页面打印至A4纸(2份),并盖单位公章。
联系人:严湘   131 7270 7777
姚辉华 177 2293 5670
联系电话:0753-5163263
4、为提高教学质量,方便师生互动学习,请参训学员自行准备三至五个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
(三)、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的要求,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考试平台,实行计算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注:主要负责人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总经理、站长、法定代表人等。
培训班缴费
转账:请于培训班报到前统一汇款至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环市东路支行
户名:广东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协会
账号:709459876986
注:汇款时注明:“大亚湾危化继教班”及缴费单位、学员姓名;

(备注:通过转账缴费的学员报到时提供转账支付凭证)


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继续教育班开班通知

附件1:学员信息表(继教班)

附件2:广东省安全生产业务学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