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省住建厅通报,5月5日12时左右,连云港市赣榆区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1#、2#、4#住宅楼和地下车库工程工地,发生一起施工机具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
通报称,事故地点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新城区文化东路东段南侧新海石化专家生活区院内。该工程由江苏东明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江苏华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苏州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
通报要求事发地主管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事故企业及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