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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重大爆炸事故 国务院安委办约谈盘锦

据应急管理部消息,2月17日,针对辽宁盘锦1月15日发生的浩业化工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了盘锦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广宇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约谈。这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首次因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地方政府。



涉事企业曾因环保以及消防问题多次被处罚

据此前消息,2023年1月15日,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烷基化装置在维修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

据了解,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曾因环保以及消防问题多次被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注册资金为5.5亿元,规划占地4060亩,现有员工2500人。2021年中国石油化工企业500强,排名第52位。该企业建成并投产装置主要包括烷基化、原料预处理、催化裂化、延迟焦化等34套装置。

2016年,该公司因为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被盘锦市消防局处罚。

2022年,该公司还曾因偷逃成品油消费税问题被国家税务总局通报。通报显示,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以篡改生产设备名称等方式为掩护,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通过将应税成品油变名为非应税化工品销售等方式,偷逃成品油消费税。

约谈:地方政府部门重大风险防控存在盲区

国务院安委办约谈表示,盘锦浩业化工公司“1·15”重大爆炸着火事故发生在春节前夕和全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暴露出事故企业处理效益和安全严重失衡、风险管控存在严重漏洞、日常安全管理严重缺失,地方政府部门重大风险防控存在盲区、“三个必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压力传导不足等突出问题,映射出辽宁省盘锦市在统筹发展和安全方面存在安全基础薄弱、从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安全保障不匹配等突出矛盾。

约谈强调,辽宁省盘锦市要深刻认识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意义,深刻反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狠抓落实,切实扭转被动局面。

约谈要求,辽宁省要依法依规严肃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盘锦市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推动提升危化品监管合力和系统治理水平;要坚持底线思维,采取断然措施,组织对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大诊断,逐一落实管控措施,坚决防控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要聚焦重大风险、重大隐患严格监管执法,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有效运用社会共治力量,构建安全生产良性局面;要固化、深化、拓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风险集中治理成效,抓好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和全国两会安全防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盘锦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约谈。

国务院安委办首次约谈地方政府

据悉,这是今年以来,国务院安委办首次因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地方政府。

为强化责任落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形成长效机制,2018年2月底,国务院安委会出台了《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发生重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2大类12种情形发起对相关政府负责人的约谈。

《办法》实施五年来,国务院安委办多次对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地方政府,及时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如2022年元旦假期毕节市发生建筑工地重大滑坡事故,是当年全国发生的第1起重大事故,2022年1月27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贵州省人民政府相关负责人和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毕节市政府等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