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包括陕西省略阳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等9件。
此次发布的9件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所涉违法类型多样化,包括自备成品油、轻循环油、燃气等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尾矿库污染、违规采矿导致地面坍塌;违法建设、违法施工带来的消防、交通安全隐患,及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等新问题。此外,还突出预防性司法理念,公益保护手段多元化,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在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加油站扫码支付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加油站爆炸危险区域扫码支付带来的安全隐患问题,检察机关以专家论证、技术实验为支撑,通过公开听证方式进行审查,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开展加油站扫码支付业务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领域目前还不是检察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却是公益诉讼新领域探索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研究建立安全生产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近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建议探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介绍,目前,全国已有24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专项决定,其中有20个对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探索予以明确。
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宛生表示,发布这批典型案例,一方面希望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形成协同共赢的示范效应,促进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也希望引入独立的、外部的监督,将检察公益诉讼作为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的法治保障、破解安全生产公共利益保护困境的有效路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胡卫列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与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进一步凝聚共识,加强顶层设计和制度供给,推动构建安全生产重大线索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