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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储罐防雷装置的安装标准

安装标准:
接闪器,接闪器俗称避雷针,主要作用是接收雷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石油化工储罐属于0区或1区的首类防雷建筑物。主要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以及金属构件组成防直击雷措施。归纳现有行业规范,石油化工储罐接闪器应符合如下规定:
(1)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和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 (2)压力储罐(液化烃球形储罐)可不设避雷针; (3)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在罐顶装有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利用罐体本身作为接闪器; (4)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在罐顶装有无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 (5)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小于4mm时,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
引下线,引下线是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金属石油化工储罐罐壁可以作为防雷引下线,但在罐底座处应用镀锌圆钢或镀锌扁钢与接地装置连接。引下线的材料和较小截面,《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防雷接地引下线采用镀锌圆钢时,地上部分直径≥8mm,实际施工中接地引下线通常采用Ф10的圆钢。地下部分直径≥15mm,在设计施工中常采用Ф16的圆钢,比较经济实用。当采用镀锌扁钢时,截面积不小于50mm2,厚度不应小于2.5mm。在石油化工储罐的设计中均依照《中国石化大型浮顶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的标准,镀锌扁钢采用40mm×4mm。
引下线的分布:标准和行业规范中都明确要求首类防雷建筑物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处。《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首类建筑物防闪电感应时“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规定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石油化工储罐多为金属罐体,引下线间距应不大于18m,沿罐周均匀分布,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断接卡:断接卡用于连接接地引下线和接地装置,在引下线上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装设断接卡,连接处应镀锌或接触面搪锡,用两个型号为M12的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接触电阻值不得大于0.03Ω。
接地装置:接地装置用于传导雷电流并将其流散入大地,由接地体和接地线组成。
接地体:接地体是埋在土壤中作散流用的导体。接地体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当多根接地体在土壤中排列较近时,雷电流的流散面积减小,不利于各接地体的电流向大地成半球形状散开,造成接地体的屏蔽效应,使接地装置的利用率下降,所以《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5m,水平接地体的间距也不宜小于5m。
接地线:接地线是指从引下线断接卡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标准规定接地线优先采用40mm×4mm的镀锌扁钢。接地线沿储罐圆周敷设,距罐壁的距离应大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