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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吊装作业安全防范措施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检查合格,证明无心脏病、高血压和精神不正常等疾病,符合高处作业的身体条件。
2、司机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有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国家相关部门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单独操作。
3、每个运行台班必须配备司机1人,助手2人。学员只有在司机的监护下,才允许进行操作。监护时,司机不得从事其它工作。
4、起重机的行驶轨道,必须严格按制造厂技术要求进行铺设。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要安全可靠。
5、严禁将标准节作为基础节使用。
6、起重机禁止吊运人员。吊运易爆等危险物品和重要物件时,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由司机操作。
7、禁止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与地面冻结及被其它重物卡压的物件。
8、在气温低于-15℃(如在低温地区工作,要校验塔架结构材料的低温,冲击值),雷雨、大雾和六级以上风力时,禁止作业。大风时,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小车应移至40m幅度处,吊钩升至极限位置,大车要锁紧夹轨器。暴风雨时应作特别处理。
9、助手、学员不得擅自进行调整工作。
10、机上严禁明火取暖,用油料清洗时,禁止吸烟。废油及擦拭材料不得乱泼乱扔。
11、机上必须配备灭火装置。当电气失火时,应立即切断有关电源,用绝缘灭火器进行灭火。
12、电气部分发生故障,应由专职电工进行检修。各丝(片)的额定容量不得超过规定,不许任意加大和用其它金属丝(片)代替。
13、夜间工作,机上及作业区应有足够的照明和警戒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