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运行中的变、配电系统的高压设备、线路上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经负责人许可并办理指定位置手续;
(2)应由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4)应先切断电源,经验电并做好接地、装设遮栏、悬挂警告牌等安全设施后,方可进行工作。
2、电气设备停电,应先切断负荷,停电顺序是:先低压、后高压。即先切断低压开关,然后依次断开主开关和隔离开关,取下主开关上控制回路的熔断器,或锁住操作把手。
3、在切断电源时,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等,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并有明显的断开点,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4、高压设备停电时,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
作业人员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设备电压(KV) |
10以下 |
20~35 |
44 |
60~110 |
154 |
220 |
330 |
安全距离(m) |
0.40 |
0.60 |
0.90 |
1.50 |
2.00 |
3.00 |
4.00 |
5、使用喷灯或从事焊接作业时,其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中的规定,且火焰不得对着带电体。
喷灯、焊接作业与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
1 |
≤10 |
>10 |
安全距离(m) |
1.00 |
1.50 |
3.00 |
6、检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栏,并遵守下列规定:
(1)检修电器设备、线路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闸刀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告牌。
(2)在室内配电装置中的某一隔间工作时,在其两边和对面的隔间里,应装设遮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装好接地线后,应在工作场地悬挂“在此工作!”的警告牌,防止有人误入带电隔间。
(3)在变电所室外工作时,其带电部分周围应用绳围成遮栏,悬挂警告牌,防止有人进入带电区。
(4)严禁作业人员在工作中拆除或移动遮栏、携带型接地线和警告牌。
7、高压电气设备停电后,必须使用验电器检验是否有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使用经试验合格并符合安全等级的验电器;
(2)验电时,作业人员必须带橡胶绝缘手套;
(3)验电时,应将验电器先进行预试,合格后再逐步移向带电体,以防讯号及其指示仪表的指针失灵,试验应先在确认带电的设备上进行;
(4)对室外设备进行验电,必须在干燥的环境中进行;
(5)验电时,必须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8、装设接地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对可能送电到停电设备的各线路,均应装设接地线,并将三相短路。接地线应采用裸铜线并装设在设备的明显处。并应与带电体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在已断开电源的设备(主开关、隔离开关、熔断器等)上进行作业时,应在设备两侧接地或分段接地。长大于10m的母线,其接地应不小于两处。
(3)装设接地线应有两人进行,必须先装设接地的一端,再装接设备的另一端。在装接设备时应先进行放电。
(4)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橡胶手套。
9、恢复供电,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人员应全部退出施工现场,并仔细清点工具、材料,做到设备上无物件遗留。
(2)拆除携带型接地线。
(3)拆除临时遮栏的警告牌,恢复常设遮栏,并同时撤消工作票。
(4)合闸送电,应按先高压、后低压,先隔离开关、后主开关的顺序进行。
(5)线路送电前,必须通知用电单位,直至班组个人,以防不测。
10、高压电气设备无论带电与否,严禁让人超越遮栏操作修理。对已拆除接地线或短路线的高压电气设备,均认为有电,严禁接触。
11、在低压带电系统上作业时,不得带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应经负责人许可,且必须办理工作票。
(2)应有两人以上共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3)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橡胶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并站在干燥的梯子上或绝缘板上。身体不得与其他带电体和周围接地体接触。
(4)接线时,应先接开关及其以下的负荷部分,后接电源。
(5)带电断线时,应先停负荷、切断火(相)线、后切断中性线。带电的断头,应用绝缘胶布带包好,并固定在适当的地方。
(6)在架空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防止身体触及地线、引下线、拉线、通信线和路灯线等。
(7)使用验电笔时,应避免由验电造成的接地短路。
(8)在雷雨、浓雾及潮湿的环境下,严禁带电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