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修理工必须懂得一般汽车的构造原理,熟悉所修车型的使用性能,具有一 定的维修专业知识。
2.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3.作业前应仔细检查所用的各种工器具、设备、电气开关线路应完好无损。
4.整车作业前应用三角木前后掩好轮胎;需要支起车辆时必须用支承架和举升设 备稳固的把车支好后方可作业。
5.禁止使用汽油清洗零部件、设备,修理现场严禁带入明火,禁止吸烟。
6.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易燃易爆物品与作业点的距离必须在10米上。
7.使用强腐蚀性化学溶液清洗零部件时,必须戴胶手套、防护眼镜。
8.整车多人交叉作业时,应设专人负责指挥,互相配合。作业前要切断汽车总电 源开关;作业中如需启动发动机判明故障时,必须先提醒作业人员撤出,得到指挥人 员允许后方可启动。
9.在拆,装汽车零部件及总成时,要使用合适专用工具,不允许使用活动扳手, 作业时要注意作业位置和方法,防止工具、构件跌落、弹出打伤。
10. 使用手锤时,锤柄、锤头冲击面不得有油污;对面不得站人,不准用大锤 直接打击淬火的硬脆工件。
11. 在使用其他机具设备时,必须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12. 在作业中各种废油、废弃棉纱等必须按指定地点或规定位置、容器存放。
13.未完成修理的车辆,必须悬挂警示牌。
14.工作结束后必须清洁场地,擦洗好工器具,检查熄灭火种,切断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