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执行动火证制度,在氧、氮等生产区域动火时,必须随时测定现场的氧气含量,并不得高于23%。排放液氧、液空时,不准在空分装置周围动火。
2、检修氧气容器、管道、阀门等,其检修用的工器具、工作服、手套,严禁沾染油脂;严禁带压拆卸设备、管道和容器。
3、检修时,应防止工器具与其他物件相碰,以免产生火花。
4、检修完毕,必须对所有与氧气接触的设备零部件、管道和容器进行脱脂处理,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对空分装置的低温设备、管道等进行检修前,应复热升至常温。
6、如需在低温状态下进行抢修时,要穿好棉衣,戴好棉帽、棉手套。
7、进入冷箱检修前,须切断气源,并用空气对内部气体进行置换,安全地扒出检修部位的珠光砂,经分析冷箱内气体合格后,方准入内。
8、检修空分装置配套的管道、阀门时,人员应远离管道、阀门接口。
9、安全阀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校验并铅封,其动作压力不准随意更改。
10、空分装置试压前,应制定试压方案。试压时,采用气压法,所用气体必须是无油、干燥、洁净的空气或氮气,禁用氧气。并由专人操作和监护,缓慢升压,严禁超压。
11、对空分装置进行试漏检查时,应采用涂刷无脂肥皂水的方法;用瓶装的高压气体作为试压气源时,应安装减压装置,不得直接送入管道或容器。
12、进入氮气、氩气容器内或氮气、氩气富集区检修时,必须先切断气源,用盲板隔离,并测定内部含氧量不低于18%,方可进入。
13、禁止将非调节阀门当作调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