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收尘操作规程
1、通电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将无关人员撤离,确认安全后,经负责人许可方能通电运行。
2、通电运行时,严禁切换电源开关,不得打开人孔检查。
3、进入电收尘器内或触及放电极作业时:
⑴停止高压发生器的运行,切断控制盘内的主电源及控制电源开关,锁好控制盘的门,挂上“检修中”的标志牌。
⑵停止辅机运行,切断电源开关,锁好控制盘的门,挂上“检修中”的标志牌。
⑶将高压发生器进行接地。
⑷用钩形接地棒对放电极静电放电。
⑸进入任何一个电场作业时,必须使该电场同等系列的其余电场同时具备上述条件。
4、辅机设备在检修时,除观察运行状态、振动等特殊情况外,必须停止运行后进行。不得随意触摸振打装置的运转部分。
5、在电收尘器内作业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人孔打开后,应进行足够冷却,并设置不超过36V的安全照明。
⑵必须有二人以上,人孔处设一人监视联络。
⑶着火时,严禁入内;消除后,并戴好防毒面具,方可进入。
⑷根据需要增设跳板,作业完毕再拆除。
6、作业完毕,须将工具及其它物品清出,确认无杂物落入刮板运输机。关闭人孔前清点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