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1、压力容器、阀门、管路使用前,必须进行脱脂处理;对新安装的容器、管道,还必须用氮气吹扫置换。
2、投运前,必须检查确认无泄漏,安全阀完好,压力、温度、液位等指示正常。运行中,严禁超压、超流量和超压差。
3、对同一氧气球罐,不得同时启动两台氧压机进行充氧。
4、定期校验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氧气压力表必须有禁油标志,严禁油压表与禁油压力表混用。
5、新装填或长期停机的分子筛在使用时,应对其彻底活化,活化时间不小于正常工作时间的三倍。
6、对水浴式液氧汽化器,氧气出口压力不得低于0.3MPa,出口温度不得低于0℃。
7、定期测定氮气、氩气场所的含氧量;低于18%时,应加强通风。
8、氧气管壁温度不得超过70℃;严禁明火及油污靠近氧气管道及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