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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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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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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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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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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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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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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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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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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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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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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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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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03年1月14日,二电解厂铸造车间合金工段连轧班开完班前会,对工作进行了分工以后,郑某和陈某在处理连轧机卫生,郑某对连轧机接结晶轮上的水珠进行擦拭,因不按要求擦拭(操作规程要求反向左侧擦拭,严禁正向擦拭,并且擦拭方法要求应用铝杆缠绕棉纱,手不能直接接触机械任何部位,而郑某正好相反),不慎将右手卷入结晶轮与钢带之间,现场作业的维修钳工听到叫喊声,转头发现郑某右手被夹住,立即上前停了铸造机结晶轮,但郑某右手已夹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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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1.郑某本人违章操作,个人防范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在具有潜在危险和明令禁止擦拭的方向和部位擦拭结晶轮。
2.车间领导对安全意识管理工作不严不细,班组对安全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不到位,安排工作后对作业人员监督不力。
3.互保对子责任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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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
一、事故责任分析
1.郑某本人违章操作,个人防范意识不强,麻痹大意,对此起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车间领导对安全意识管理工作不严不细,对此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
二、事故处理
1.扣发事故责任人郑某四个月奖金 。
2.扣发车间当月全部奖金的10%。
3.扣发分厂领导、安全员各200元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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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措施:
1.对连轧班职工进行操作规程和责任制全面考试。
2.以后擦拭结晶轮必须用铝杆缠绕上棉纱擦拭,严禁用手直接拿棉纱正向右侧擦拭。
3.铸造机控制台非经当班班长和控制台负责人外,其他人不得私自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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