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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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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元“7•30”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0年7月30日四点班,当班出勤37人,班前会由跟班队长赵才智主持,安排4点班组织正常出煤,由白相军负责带领白志林、王晓斌二人配套维护两端头。下井后约17:30分左右开始正常割煤。与此同时,白相军和白志林、王晓斌三人先将生产溜上方两架跨溜抬棚下进风侧靠近机头的单体柱移至靠落山侧。机组拉两次机头后,继续向回风方向割煤,端头维护工白相军发现机头处靠近工作面侧的跨溜抬棚梁下有一根液压单体柱失效,就去进风巷放柱处搬运了一根完好的单体柱准备更换。大约19:40分,将单体柱搬运到两根跨溜抬棚梁中间时,白相军头部恰好位于两根抬棚梁中间,因工作面生产溜带出的大块煤顶住靠近煤帮的跨溜抬棚板梁,导致板梁摆动,将位于两根板梁之间的白相军头部挤压,造成脑后部骨折出血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在未停生产溜的情况下,维护工违章处理端头支护,被生产溜拉出的大块煤顶在跨溜抬棚梁上,使抬棚梁发生摆动,将其头部挤在两根梁之间挤伤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处理端头支护时,生产溜司机未及时停溜,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作业现场浮煤多,不及时清理,导致工作面端头高度不达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运行中的工作溜会带来许多不安全因素,所以在其可能涉及的范围内工作,必须先停溜再工作。
工作溜中的大块煤岩,明显是重大隐患,一经发现必须就地停溜处理,否则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工作面端头高度不达要求不仅影响和危害工作,而且对通风瓦斯的管理极其不利,因此,工作面两端头高度不达要求的不得进行生产。
四、采取措施
1、要求开元公司综采一队从31日零点班开始停产整顿,深刻开展反思,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
2、要求开元公司结合集团公司和寿阳公司近期几起事故及本次事故,由主要领导主持立即召开科队级以上安全紧急会议,深入开展大讨论、大反思,认真吸取事故教训。
3、开元公司立即对所有采煤队端头维护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高度不够、支护质量不合格的队组立即停止生产,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整改,安全条件符合规定、支护质量合格后方准生产。检查整改情况报寿阳公司安监分局。
4、由总工程师牵头,技术人员负责,组织对员工规程措施再贯彻和再学习,使职工切实掌握规程的技术要求及工作程序,必须做到现场施工和规程措施相符。
5、加强职工互保联保的责任心教育,使职工在实际工作中既要保证自身安全也要保证周边他人安全,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