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厦一建“1.10”顶板事故
2010年1月10日,宏厦一建矿建二分公司71队在五矿赵家回风立井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一、事故经过
2010年1月10日,五矿赵家分区回风立井施工的矿建工程第二项目部71队零点班,当班出勤14人。跟班副队长任某对当班人员做了具体分工并安排当班任务放炮、出矸、平底、脱模、打混凝土。
凌晨1时50分井下放炮后,跟班副队长任某、当班安监员(兼瓦检工)岳某等6人开始下井扫盘,处理井帮危岩,处理完毕后凌晨2点35分开始出矸、平底。
凌晨到4时30分左右时已出矸平底13罐。由于抓岩机有一片叶片插销脱落,班长吴某(死者)、安全员王某(伤者)、张某、周某四人蹲在靠风筒帮位置开始安装插销及抓岩机叶片。约5时,一块2.2m×2.2m×0.6m的大块矸石从距底板1.2米高处片帮落下,将正在安装抓岩机叶片插销的吴某、张某、王某压在石头下。在一旁的周某立即联系跟班副队长任某、技术员陈某等人组织抢救。先将王某救出升井送往阳煤集团总医院,随后抢救吴某。由于压在吴某身上的矸石较大、较重,技术员陈某安排人员用液压千斤支起矸石救出吴某,立即升井送往五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原因
1、放炮后作业人员对井壁检查不细,更帮不彻底,没有发现存在的离层的岩石和片帮隐患,空帮作业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发生片帮伤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作业规程中没有明确临时支护的形式,现场空帮作业、各级技术管理把关不严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员工的互保联保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4、宏厦一建及矿建第二分公司各级分管领导管理、监督检查、安全教育均不到位,工程监理和项目法人单位没有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也是造成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这起事故告诉我们,小隐患如溃坝的蚁穴管通,大隐患如吃人的猛虎饿狼。小隐患处理不好就可能酿成大祸,大隐患发现不了可能会殃及员工生命。作为现场施工领导、安监人员一定要把发现隐患、处理隐患作为重要职责,严密现场监控,防患于未然,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的施工环境。
四、防范措施
1、宏厦一建所有矿建施工作业地点全部停产整顿,自查隐患、完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科学决策立井施工工艺,明确立井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支护的形式,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3、宏厦一建对各分公司工地要重新修订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各级的安全宣传教育及对职工的安全知识和正规操作的再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
5、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明确专人对井帮更帮监护。
五、事故点评
1、宏厦一建“1.10”掘进顶板事故是立井围岩片帮造成的,分析认定事故性质为生产责任事故。
2、技术管理不到位。《五矿后备区赵家风井回风立井作业规程》中对临时支护形式的规定模棱两可,形成现场空帮作业。该规程汇编过程不严不细,审批把关不严。
3、现场管理不到位。现场人员对井帮检查不细,没有发现和及时消除离层片帮隐患,空帮作业没有及时采取措施。
4、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的安全自保互保意识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