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林井“5.26”重伤事故
一、事故经过
2011年5月26日零点班,五林井采煤队当班出勤19人,班前会由跟班队长田艾江主持,强调了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工长张仁何进行了具体分工,其中安全员梁周、端头工任田柱、候利权三人负责维护机头,石锁祥为生产溜司机。约22点到达工作面接班,接班后工长张仁何带人更换后部溜机头护轴板,安排工人任田柱、候利权维护机头,二人在1-3#架煤帮支设了一根4.2m大梁,下支3根贴帮柱,约5点10分,后部溜机头护轴板更换完毕,工作面开始正常割煤,机组先从60#架割透2#架,机组往回返,返至20#架处,此时机头1#、2#架顶部流矸,停生产溜后,任、候二人进入煤帮在流矸处4.2m板梁前上方加了一根1.4m板梁,板梁下方斜戗了一根3.15m单体柱,柱底支在过渡槽煤帮侧槽沿上,约6点20分维护好机头顶板,生产溜开始运行,工人任田柱面朝机头站在3#架清煤、候利权面朝机尾站在1#架煤帮清煤,约7点,生产溜漂链带倒溜边支设的单体柱,打在清煤工候利权头部,造成受伤。
二、事故原因
1、生产溜卡矸漂链带倒支设在过渡溜槽边上的单体柱,被带倒的单体柱打在清煤工头部,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2、在煤溜未停止运行的情况下,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3、现场管理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主要原因。
4、安全预想不周,监督检查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
5、培训工作不到位,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
三、事故教训
1、在煤矿井下每个作业人员都必须培训到位,清煤工也不例外。
2、有人进入煤帮必须停止工作溜运行,否则严禁进入。
四.防范措施
1、五林井采煤队从5月26日夜九班开始停产整顿,利用班前班后、二五活动时间组织职工开展为期一周的反思,从日常管理制度到现场全面自查自纠,严格隐患问题整改。
2、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时,必须闭锁生产溜,随时观察顶板及煤帮情况,严禁开溜作业。
3、加强现场管理,“两长一员”上岗后严格履行四项职责,抓工人的正规操作,抓隐患的处理,抓工程质量的整改。
4、各单位队组要“培训到现场”的工作要求,引深“一对一”帮教活动,现场培训重点培训作业标准、现场操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防范意识。
五、事故点评
1、工人将单体柱支设在过渡溜槽边上,在煤溜未停止运行的情况下进入煤帮作业,严重违章作业。
2、当班安监员,没有盯在关键作业地点,没有及时发现、制止违章作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
3、当班跟班队长、工长发现违章作业没有及时制止,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
4、生产溜运行时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没有制止,也没有停止生产溜,互保联保不到位。
5、队领导对工人日常正规操作管理不到位,培训教育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