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当前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
1 网、厂分开后的安全工作
1.1 网、厂分开后安全管理出现的新问题
电力体制改革正在深入进行,网、厂分开进入实施阶段,由于发电企业资产构成多样化, 有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电力公司控股的直属电厂,有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电厂,合资电厂,华 能电厂等,很多发电厂是董事会领导下的独立法人,不再具有同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电力公司 的行政隶属关系。
网、厂分开后国家电力公司和省电力公司安全工作重点必然放在保电网安全上,因此, 过去形成的从国家电力公司 网、省电力公司 发、供电企业的安全网络将不再履盖发 电企业。发电企业的安全管理直接受当地政府监督,事故处理由当地政府负责,发电企业发 生事故不再上报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电网及其它电厂发生的事故和不安全情况的信息被隔 离,这对发电厂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十分不利。
1.2 网、厂分开后发电企业的安全工作
现代电力网容量越来越大,对电力可靠性的要求也愈来愈高,发生事故对社会稳定和人 民生活的影响很大。虽然是多家办电厂,但是发电企业的安全是电网安全的一部分,是保证 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环节,不能忽视。在这样的情况下应该做好如下工作。
1.2.1 电力公司应对发电企业的安全工作予以指导
国家电力公司、省电力公司与发电企业不再是行政隶属关系,但做为行业,电力公司必 然是电力企业的牵头单位,应对发电企业安全工作予以指导。
(1) 将本系统内的安全生产情况,特别 是涉及电网稳定运行,发电厂发生的事故情况、原因、防范措施等及时通报给各发电企业。
(2) 邀请并网发电厂参加电力公司年度 安全工作会议,相互交流,沟通安全情况,防范于未然。
(3) 参加发电厂波及电网的设备事故、 较大面积停电或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的分析。
1.2.2 发电企业要取得好的效益,必须以安全为基础
网、厂分开后,对发电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将更高、更严。因此,无论什么性质的电厂 都应做到:
(1) 要坚决执行经长期积累和实践所形 成的一整套适合发电厂情况的电力安全法规、规程制度,如:《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 力生产安全工作规定》、《电力安全监察规定》、《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规 定》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等,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好细则。
(2) 继续坚持一些行之有效的作法,如: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编制“两措”,落实经 费、加强九项监督、搞好安全性评价工作,发生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分析处理,抓好安全教 育培训,举办一年一次的安规考试,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等。
(3) 安全机构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减 人增效,有些单位首先就要削减安全部门。根据目前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电网网架薄弱, 发、供电设备比较落后,人员总体素质不高,因此,安全机构必不可少,历史已经证明,它 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4) 发电企业要及时将波及电网的设备 事故、人员误操作事故、锅炉压力容器爆破事故、100 MW及以上机组被迫停机事故及重大人 身伤亡事故抄报网、省公司安监部门。这对全电网及时吸取经验教训,分析事故规律,超前 预防事故,保证电网安全会起到一定作用。
2 加强城乡电网改造的安全管理
当前,城乡电网改造工作已在全国逐步展开,这对于改善电网结构,确保安全可靠供电, 作用明显,意义深远。但是,城乡电网改造工作中的安全问题必须引起极大关注。从1999 年7月底到10月中旬,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西北电网在城乡电网改造工作中共发生4起人身死亡事故;1999年上海电力公司在城网建设中,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事故。系统外农网改造中的人身死亡事故也时有发生。值得注意的是“两网”改造过程中,参与的单位状况极为 复杂,死亡人员多为临时工和外包工。
2.1 城乡电网改造中的事故原因
主要是人为因素。1999年以来的人员责任事故,特别是违章作业有上升的趋势,违章作 业造成人身伤亡、设备严重损坏、电网停电。有的违章作业虽未造成大的损失,但是性质十 分严重。违章作业屡禁不止反映出我们的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
2.2 重视城乡电网改造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目前,一些施工单位安全组织措施不 力,责任制不落实或根本就没有责任制;雇用的临时工、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知识欠缺 等等,导致正常的安全生产管理与“两网”改造工作严重脱节。近1、2 a内“两网”改造工 作量大,任务重,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两网”改造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把它作为电力安 全生产的重要部分认真抓好。
2.3 加强对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
对外包工程,一定要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施工合同中要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 的安全责任。对雇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 后才能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监护制,确保“两网”改造工作中人身 和设备安全。
2.4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落实好各级领导和部门、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是安全工作的重要组织措 施。光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是不够的,还要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严密的组 织措施。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才能到位。有些单位虽然建立了责任制,但束之高阁,和没有 一样,近年来发生的一些事故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责任制,因而如何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也就 无从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