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KNOWLEDGE

OHSMS基础知识

KNOWLEDGE

2011版与旧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的主要区别

一、思路上的变化:
1、新标准更加强调“健康”的重要性。
2、对PDCA(策划、实施、检查、改进)模式,仅在引言部分作全面介绍,在各主要条款中不再分别予以介绍。
3、更加明确强调变更管理(参见4.3.1和4.4.6)
4、标准技术内容作了较大改进,使之与GB/T19001-2008、GB/T24001-2004能够更好地兼容。
二、术语和定义部分作了较大调整和变动:
1、新增了9个术语:可接受风险、纠正措施、文件、健康损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工作场所、预防措施、程序、记录。
2、修改了13个术语的定义:审核、持续改进、危险源、事件、相关方、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目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组织、风险、风险评价。
3、用新术语“可接受风险”取代原有术语“可容许风险”(参见3.1)。
4、原有术语“事故”和“事件”合并到术语“事件”中(参见3.9)。
5、术语“危险源”的定义不再涉及“财产损失”和“工作环境破坏”(参见3.6)。考虑到这样的损失和破坏并不直接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相关,它们应包括在资产管理的范畴内;作为替代方式,此方面对职业健康安全有影响的损失和破坏,其风险可以通过组织风险评价过程中得到识别,并通过适当的风险控制措施得到控制。
三、结构上的变化
1、为了与GB/T24001-2004相兼容,将2001年版标准的4.3.3和4.3.4合并为本标准的4.3.3。
2、增加了“合规性评价”要求(参见4.5.2)。
四、其他细节上的变化
1、针对职业健康安全策划部分的控制措施的层级,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4.3.1)。
2、对于参与和协商,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4.4.3.2)。
3、对于事件调查,提出了新的要求(参见4.5.3.1)。
4、增强了对上岗前能力的确认,提高了培训的有效性,将2001年版标准的“培训、意识和能力”调整为“能力、培训和意识”(参见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