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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陆川县恒安铁沙岗铁矿“12·20”冒顶片帮事故

2012年12月20日15:30左右,陆川县恒安铁沙岗铁矿338中段东采场发生一起冒顶片帮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轻伤。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该矿山建于1994年,矿山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照手续齐全,现法人代表黄庆文,矿山为广西地力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控股。2004年由柳州华锡集团设计研究院编制《矿山开采设计》,开采铁矿,采矿方法为全面法采矿,电耙出矿,设计生产规模5万吨/年。矿山采用斜井开拓(井口标高+400m),目前主要生产中段为+338m、+314m中段。11月18日县安监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产检查,认为该矿对原存在的安全隐患已进行整改,同意恢复作业。

事故发生经过:2012年12月20日15:30左右,该矿338中段的李某等2个员工在338东采场边(采场采空区长约11米、宽约8.5米、高约8米)排险,巷道边帮冒落(离巷底约2.5米高)一块大石头(约长0.9米、宽0.5米、厚0.3米左右)把李某压在下面,另一人受轻伤,轻伤者见自己一人施救不了,就跑到314中段叫人。坑内打钻工彭某等3人知道后立即赶到事发地点救人,刚开始搬石头时边帮又冒落一大块石头(约长1米、宽0.8米、厚0.7米左右),造成4人受伤。之后经组织救援,把伤员送往陆川县人民医院抢救,其中3名伤者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另1名伤者,经诊断为轻伤。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矿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进入作业场所安全检查不够细,未进行安全确认;矿山安全管理松散,盲目施救,造成伤亡人员扩大;采场未按照设计安装电耙,采矿装备落后,仍为人工出渣。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

(一)采用安全可靠的采矿工艺,提高矿山采掘机械化。我区一些矿山仍存在现场实际与设计不相符等问题,造成作业人员风险大,事故多发。如一些矿山用留矿法采矿,未按设计设底部漏斗或未用机械出渣,在无法进行安全确认的高大采空区里人工出渣,风险大。矿山企业对存在采矿工艺不合理问题要尽快整改,提高矿山采掘机械化,确保作业人员安全。安监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相应的处罚力度。

(二)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要根据各类事故灾害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要对所有下井人员进行专门的预防冒顶、中毒窒息、火灾事故的知识培训,并组织现场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发生事故时,救援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有经验有能力的人员进行救援,防止盲目施救扩大人员伤亡。

(三)春节将至,各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对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严格用工管理,针对非煤矿山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多、流动性大、人员安全技能低的特点,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及节后复产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安全意识,提高辨识和排除各类风险的能力。认真落实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生产矿山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保证一名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事故,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