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KNOWLEDGE

职业卫生管理

KNOWLEDGE

职业中毒之硫化氢的危害

硫化氢是强烈的神经毒物,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是吸入,而且经人体的黏膜吸收比皮肤吸收造成的中毒来的更快。由于人的中枢神经对缺氧最敏感,因而首先受到损害的就是人的中枢神经。

硫化氢为无色、有腐蛋臭味的窒息性气体,常存在于废气、含硫石油、以及下水道、隧道中。含硫有机物腐败也可产生硫化氢气体。在阴沟疏通、河道挖掘、污物清理等作业时时经常会遭遇高浓度的硫化氢气体,在密闭空间中作业情况更为突出。如防范不当,极易造成职员伤亡。

硫化氢中毒事故特点:

硫化氢中毒事故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夏季高温硫化氢急性中毒事故易发;二是一起硫化氢中毒事故伤亡人数较多;三是中小企业硫化氢中毒事故明显上升;四是市政建设的中毒事故所占比例较大;五是事故单位不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法》,无视劳动者健康权益,作业场所环境恶劣,卫生防护设施差甚至无任何卫生防护设施,职业卫生治理制度不落实;六是劳动者缺乏健康权益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违规、违章操纵造成硫化氢中毒事故。

因此,预防和减少硫化氢中毒,需要从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对硫化氢危害因素的防范;同时广泛普及各种常见职业危害的预防知识,努力进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对职业中毒事故的防范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职业中毒事件的发生。

 


防范硫化氢中毒的措施

根据硫化氢产生机理和事故原因、特点分析,防范硫化氢中毒关键要抓好以下“六大环节”:

(一)普及防范知识

1.污水处理、市政建设及化工等企业每年要开展一次专题教育,针对硫化氢的防治进行安全培训,进步企业治理者、安全职员、从业职员对硫化氢危害的熟悉。必要时可依法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分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接受指导、监视。

2.卫生、安监、市政等部分加大对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引起全社会广泛关注,进步防范硫化氢中毒事故安全知识的普及覆盖率。

(二)落实责任主体

各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加强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的投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职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实行安全叮嘱,提示安全措施并指导从业职员正确使用职业防护设备和用品。

3.生产经营活动有可能产生硫化氢气体的场所,必须为从业职员配备气体检测仪器、呼吸器、救护带等安全设备;配备有毒有害气体报警仪、医疗救护设备和药品。防毒用具要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整洁完好。

(三)完善治理制度

1.进进密闭空间作业应由用人单位实施安全作业许可。

凡进进坑、池、罐、釜、沟以及井下、管道等存在硫化氢气体的场作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制定施工方案、进进许可程序、作业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明确作业负责人、进进作业劳动者和外部监护者的职责,并实施安全作业许可。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作业负责人应确认作业者、监护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及上岗条件,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和防范设施及用品符合进进要求;同时检查、验证应急救援服务、呼唤方法的效果;在作业完成后,要确认作业者及所携带的设备和物品均已撤离。

作业者的职责。作业者应接受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遵守密闭空间作业安全操纵规程;正确使用密闭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沟通。

监护者的职责。监护者应接受本单位职业卫生培训,持证上岗;在作业者作业期间保证在密闭空间外持续监护;适时与作业者进行必要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唤应急救援服务,并在密闭空间外实施应急救援工作;监护者在履行监测和保护职责时,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未经许可欲进进者予以警告并劝离。

许可作业程序和安全操纵规程应包括:答应进进的条件是指:对危险场所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对含有毒害气体的作业场所,通过采取强制透风、氮气吹扫、空气置换等,直至检测合格;保证整个许可期内始终处于安全卫生受控状态。

作业职员作业前,要戴好防毒面具,系好救护带,现场必须落实专人监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批准作业。

2.建立健全硫化氢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污水处理和石化、化学纤维制造以及某些化工原料制造等可能产生硫化氢等毒害气体中毒的行业、企业应建立健全硫化氢等毒害气体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作业要求,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救援职员、救援器材,落实各项安全设施、处置流程。

企业应对制定的应急预案根据需要加以修缮并定期演练。


三、硫化氢的危害

谈及硫化氢和硫化氢的危害,人们自然十分惊恐。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硫化氢,也有硫化氢的危险和危害,被人们称之为“神秘的杀手”。近年来,在我们周围就发生过不少硫化氢事故的惨痛教训:有的从业人员进入污水处理池或窨井时,没有佩戴或者正确佩戴过滤防毒面具,结果无声无息地被硫化氢气体所“陷害”;有的生产经营单位在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废液存在疏漏,废液在半路“分流”,其反应产生的硫化氢气体致使现场从业人员中毒或死亡;有的从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中随便吸烟,乱扔的烟蒂而引燃了沉浮的硫化氢气体,造成从业人员致残或者性命葬送。

硫化氢是许多工业生产中的副产物。目前,有70多种职业有机会接触硫化氢。这些职业包括采矿、石油开采与提炼、皮革制造、橡胶合成、煤气制取、人造纤维、造纸、染料、印染、制糖、食品加工等。此外,有机物腐败场地也有硫化氢产生,因此清理垃圾、阴沟、粪池、菜窖时,也会接触硫化氢。

硫化氢可溶于水和乙醇,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导起燃烧爆炸。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烈和爆炸的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