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试压电源应由专业电工连接,不得反转。
2) 试压泵水箱内不得有杂物,打压时要保持一定的水位。
3) 在试压前及试压过程中,应详细检查被试设备、管道盲板、法兰盖、压力表的加设情况及试压中的变形等,选好落脚点。
4) 打压时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压力表的读数,不得超过设备或管道的试验压力。升压过快或过慢应及时停止打压,泄压后检查。
5) 使用压力表不得少于两块,垂直安装在被试设备或泵系统等易观察到的高点或低点,使用的压力表量程为试验压力的1.5—2倍,试验压力应严格按产品出厂质量验收规范或设计文件执行。
6) 在试压过程中,如发现有泄露现象时,不得带压紧固螺栓,补焊等,人员不能站在盲板的对面。
7) 在检查受压设备和泵体系统时,法兰、法兰盖的侧面和对面不得站人,压力下降,应立即停止试验,查明原因。
8) 在产品内气密试验前必须先进行水压试验合格,机械气密必须装有检测好的安全阀,以保证气密试验时不发生爆炸事故。
9) 三类压力容器和特殊设备及其它介质材质,必须有施工措施。
10) 打压时操作人员应不得擅自离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