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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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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水泥除尘措施
        (1)移动搅拌机除尘,采用通风除尘系统,在拌筒出料口安装活动胶皮护罩,在拌筒上方安装吸尘罩。
        (2)水泥制品厂搅拌站除尘,在进料仓上方安装水泥、沙料粉尘除尘器。
        (3)高压静电除尘,应用于水泥料斗上方安装吸尘罩,吸取悬浮在空气中的尘粒,通过静电处理。
        2、木屑除尘措施
        在每台加工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罩,通过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送管道,再送到蓄料仓内。
        3、金属除尘措施
        钢、铝门窗的抛光(砂轮打磨)作业中,一般多采用局部通风除尘系统,应在打磨台工人操作的侧方安装吸尘罩,通过道管物含有金属粉尘的空气输送到室外,进行静化排放。
        (二)防毒技术措施
        1、防止铅毒的技术措施:根据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铅的最高允许浓度为:铅烟0.03mg/m3;铅尘0.05mg/m3;凡超过均应采取防护技术措施。
        (1)充电的防毒措施:采用抽风机或鼓风机将铅尘、铅烟、铅蒸气抽至室外,进行充电静化处理后,向空中排放,也可设置水池进行净化,蓄集处理铅尘。
        (2)消除铅源,以无毒、低毒的物料代替铅丹,是消除铅危害的根本措施,采用塑料管代替铅管,利用JQ-1型常温无渣磷化液代替防锈漆(红丹漆)。
        2、防止锰毒的技术措施: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锰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2mg/m3,凡超标者,均应采取防护措施。
        (1)集中的焊接物所或室内焊接物所,应采取机械抽风系统,即在每个焊接作业点上方设置吸烟尘罩,将锰烟吸入管道,经过滤净化后再排放。
        (2)分散焊接点,设置移动式锰烟除尘器,随时将吸尘罩设在焊接作业人员上方及对吸走焊接时锰烟尘。
        (3)现场焊接作业场狭小、流动频繁,每次焊接作业时间短,难于装置排毒设备,应选择上风方向进行操作。
        (4)在气柜、球罐、搅拌筒内等密闭场所内焊接,极易发生锰急性中毒,应采用临时监护抽风措施,降低锰烟尘浓度,尽量减少作业人员与锰尘的接触时间。
        (5)加强个人防护措施。一般使用口罩等常用防护用品外,如遇通风不易解决的场所,应采用通风焊帽等特殊防护用品。
        (6)改革工艺和改进焊接材料,采用无毒或少毒材料制造焊接材料。
        3、弧光辐射的防护:为了保护作业人员的眼睛不受电弧的伤害,焊接时,必须使用镶有特制防护眼镜片的面罩,根据焊接电流强度和个人眼睛情况,选择吸水式滤光镜片或反射式防护镜片。
        为了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应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工作服要求平整,反射系数大的纺织品制作。决不允许卷起袖口,穿短袖衣及敞开衣领等进行电弧焊操作。
        4、防苯毒的措施,国家标准规定,空气中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苯40mg/m3以下,甲苯100mg/m3以下。
        (1)喷漆工艺可采用密闭喷漆间,作业人员在喷漆间外操纵微机控制,减少人体的直接接触苯毒办法。
        (2)通风不良的地下室,消防水池内涂刷各种防腐涂料或环氧树脂防水材料等作业,必须根据场地情况,采取多台抽风机把苯毒气排出室外,以防止急性苯中毒。
        (3)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发生苯中毒和铅中毒事故。
        (4)涂刷冷沥青,凡在通风不良的场所,或容器内涂刷冷沥青时,必须采用机械通风,送氧及抽风措施,不断稀释空气中的毒物浓度,不得只送风不抽风,以防造成因毒气“满溢”而无法排出,产生中毒。
        (三)防止噪声危害的技术措施
        根据我国工业噪声标准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施工中允许噪声在85αB,若超过应采取以下技术措施。
        1、消声:应在各种通风机、压缩机、鼓风机等进排气口处装置消声器。
        2、吸声:可在室内用多孔材料安装在墙面及天棚的表面上,或制成尖锥形式悬挂于棚顶或装放在墙上,或利用共振原理采用多孔板制成的防噪声墙壁。
        3、隔声:采用单层或双层隔音板,也可用橡胶、高分子涂料涂在金属薄板上,形成阻尼互相错动,来达到封闭、隔绝噪声的目的。
        (四)防止振动危害的技术措施
        1、隔振:安装具有弹性性能的隔振装置,使振源产生的大部份振动波被隔振装置所吸收。如用金属弹簧,隔振垫、橡胶垫、软木垫、树脂玻璃纤维板、毛毡等制作的隔振器。
        2、改革生产工艺,推行新工艺、新技术减少振动的危害性。
        3、有些手持振动工具、振动器,应把手柄包扎泡沫塑料等隔振垫,作业时应戴好专用的防振手套。
        三、防止职业危害的综合措施
        (1)根据危害的种类、性质、环境条件等,有针对性的发给作业人员有效的防护用品、用具,也是防止或减少职业危害的必要措施。如配合电焊作业的辅助人员,必须配戴有色护眼镜,防止电光性眼炎;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人员必须配戴护耳塞(器);从事有粉尘作业的人员戴纱布口罩,如达不到滤尘目的,必须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从事苯,高锰作业人员,必须配戴供氧式或送风式防毒面具;从事有机溶剂、腐蚀剂和其他损坏皮肤的作业,应使用橡皮或塑料专用手套,不能用粉尘过滤器代替防毒过滤器,因为有机溶剂蒸气,可以直接通粉尘过滤器等等。
        (2)对于从事粉尘、有毒作业人员,应在工地设置淋浴设施,工人下班必须淋浴后,换上自己服装,以防止工人头发和衣服上的扮尘、毒物、辐射物带回家中,危害家人健康。还应将有危害作业人员的防护服,每天集中洗涤干净,使每次从事有害作业前均穿上干净的防护用品。
        (3)严禁工人在有害作业场所内吸烟、吃食物,饭前班后必须先洗手,漱口,严防有害物随着食物进入体内。要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做到有害作业场所,每天要搞好场内清洁卫生。   
        (4)定期对有害作业职工进行体检,凡发现有不适宜某种有害作业的疾病患者,应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1)患有各种血液病、继发性贫血(血红蛋白在60%以下),肝脏病、胃病及十二指肠溃疡、心血管疾病、活动性肺结核、神经精神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铅、四乙铅作业。 
        2)患有各种神经精神病、肝胆病、肾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植物神经功能明显紊乱的,不宜从事锰作业。
        3)患有各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肝脾脏疾病及未成年人不宜从事苯作业。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暂时调离苯作业。
        4)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心血管疾病,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不宜从事粉尘作业。
        5)患有各种心血管器官性疾病的,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6)患有各种听觉系统疾病的,不宜从事噪声作业。
        凡参与本公司从事施工现场管理的均应遵守执行,同时应依法接受监察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