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汽锅炉燃油改燃气安全工作要求
注汽锅炉燃料调整,由原油改为天然气或LNG(以下简称“气代油”),燃料切换使用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气代油”设备设施条件
1、使用天然气安全设施:
固定注汽站: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在天然气进站的天然气减压阀组、天然气压缩机组、注汽锅炉厂房或注汽锅炉燃烧器进气管汇处等三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2)强制通风系统:注汽锅炉厂房、密闭天然气阀组间按照设计要求安装防爆轴流风机,同时与可燃气报警装置实现联动;
(3)炉前天然气流程:实现天然气检漏、报警功能,天然气排空装置要安装在室外且高于建筑物,排空管线上的阻火器定期检验。
活动注汽站:
(1)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应在天然气进站的天然气减压阀组间、注汽锅炉燃烧器进气管汇处等两处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2)通风系统:注汽锅炉操作间、撬装箱体天然气阀组间应保持通风良好;
(3)炉前天然气流程:实现天然气检漏、报警功能,天然气排空装置要安装在室外且高于注汽锅炉操作间,排空管线上的阻火器定期检验;
(4)活动燃气流程:配套天然气活动管线,管线符合天然气输送的相关标准规定。
2、注汽锅炉炉前天然气管汇:炉前天然气流程至少配备手动切断阀1个、过滤器1个、天然气流量计1块、自动联锁切断阀(建议选用进口产品)2个、压力调节阀1个、排空管线及阻火器1套。
3、注汽锅炉燃烧器:应符合燃气条件的燃烧器。
4、天然气灭火器配套:按照《灭火器配置及检查》(Q/SH1020 0994-2008)的规定配套灭火器。
二、“气代油”投产前准备工作
1、检查注汽锅炉燃烧器符合燃气条件,做好炉前燃烧器燃气流程、电器元件的维护保养工作;
2、检查站内配套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排空管线阻火器等燃气用仪器仪表在合格校验期内;
3、检查站内通风系统正常,强制通风系统与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联锁正常;
4、做好燃气流程密封检查,确定连接部位符合安全要求;
5、确定长输管线氮气置换完毕,可以安全输送天然气;
6、由锅炉厂商随时做好燃气燃烧器的投产调试工作,检查注汽锅炉与天然气相关报警值(天然气压力低报警)设置正确;
7、请按照2014年分公司下发《热采操作规程》中介质雾化注汽锅炉启停炉操作规程(燃气)、天然气调压操作规程等操作规程,做好操作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确保操作人员掌握燃气操作流程;
8、建立或完善天然气相关数据报表;
9、做好相关燃气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
10、确定天然气调配的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11、确定天然气管线巡护的管理负责单位;
12、做好天然气计量交接管理相关内容;
13、做好活动注汽点位置、工作量、道路、场地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