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锤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标准化矿井的建设,需在井底休息室墙壁上使用非防爆电锤打孔安装牌板。特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 作业严格按照井下电钳工作业标准进行。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本安全措施。
2. 非防爆电器入井前必须检查防护装置齐全、完好方可入井使用。
3. 使用电源应有过流、短路、漏电及漏电闭锁保护,各种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4. 施工前,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对施工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的浓度进行检查,检查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施工。否则立即停止作业。
5. 非防爆电器、电缆、接线盒等耐压值必须高于使用电压的1.5倍,并放置在无人触及的安全地点,在明显地点悬挂“有电危险”警示牌。 否则必须设专人看管。
6.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电锤必须保证表面无破埙,操作时带绝缘手 套,一人工作一人监护。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配备2个灭火器。
7. 660/220V变压器一次侧应安装额定电压为660V,容量不小于50A的断路器,方便停送电。各带电部分不能裸露,并且变压器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8. 电器设备、电缆搬迁前必须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搬迁。
9. 作业过程中必须由专人负责检查。
10. 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