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9日,某局准备队在进行作业井架绷绳打桩作业中,由于违章操作,打桩车架子滑轮与高压线接电,使打桩车带电,造成1人被电击倒死亡。
一、事故经过
12月29日10时40分,某局准备队在进行作业井架绷绳打桩作业中,班长张某负责操作打桩车,驾驶员辛某负责驾驶打桩车,外雇工赵某负责辅助工作。因施工现场第一个桩的西北方向5米处有一组6KV高压线,无法将打桩车架子在桩位立起,决定先将打桩车架子立起后再把车开到桩位上。10:50左右打完第一根桩子,准备移车打第二根,就在张某到打桩车右前方通知辛某倒车时,赵某擅自将架子放下,架子滑轮与高压线接电造成打桩车带电,将赵某击倒死亡。
二、事故原因
1、 架子与高压线的距离过近,不符合有关标准中关于6KV高压线安全距离的规定;
2、 外雇工赵某培训不够,安全意识差,未对现场进行检查便擅自放架子导致联电;
3、 现场负责指挥的班长张某分配职责不清,现场安全要求不明确,造成赵某在不清楚本岗位风险的情况下蛮干违章。
三、事故教训
在高压线周围进行作业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在高压线安全距离外进行作业,同时对外雇工应加强教育培训,严禁未经培训合格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