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禁止在高空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设物或堆放可燃物。
六、动火审批制度
1、施工现场各种生产用火事先办理申请手续,经现场专职监理同意,签发用火证后才能用火。现场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都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对易燃、可燃物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落实看火人员和配备灭火器具,作业后确认无火源隐患后离去。
2、在脚手架上进行焊接和使用明火作业时,用盖石棉布和使用接火盘,堵塞空洞,并备好灭火器,在用火和焊接过程中随时检查,在用火和焊接地点周围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明、暗火种后离开。
3、施工现场不使用电热器具、明火取暖。
七、电气设备、电源管理制度
l、各种用电设备、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按操作规范规定执行。
2、施工现场电器设备的安装,暂设电源和线路的架设、维修、拆除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3、在施工现场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电饭煲、电褥子和100瓦以上的大灯泡。
4、施工现场不使用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不使用明露高热强光源灯具。各种电闸箱加盖上锁,闸箱内及周围不存放杂物,架空线路按规范绑扎。
八、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火险隐患通过现场管理单位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及施工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存在火险隐患的施工现场,对隐患的整改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保证,确保火险隐患及时整改。
1、边查边改,对查出的不需动用较大人力、物力、财力的火险隐患立即整改。
2、对监理部下的火险隐患通知书逐件登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九、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l、施工现场、仓库、作业区等处都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要害部位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2、非灭火时不随便拿用或移动消防器材或设施。
3、定期组织人员对现场灭火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4、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器材。
6、消防器材使用后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7、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器材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清点人数。安全救护小组对受伤的人员进行救护,情节严重的立刻送去附近医院。
5、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十一、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对现场项目部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联络电话后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人员的协助下展开灭火自救工作。
3、灭火行动组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器的专门人员。
4、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十二、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现场人员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项目部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一切自救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不作个人冒险。
3、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到达事发现场,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4、火灾伴随有浓烟时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5、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