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机械排烟系统:1、地上和地下是否共用排烟系统;、2、中庭是否单独设置排烟系统;3、机械排烟系统是否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合用,当合用时是否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4、走道与房间的排烟系统是否分开设置;5、每个排烟系统设有排烟口的数量是否超过30个;6、地下室房间是否同时设有进风系统(机械进风或自然进风),其进风量应不小于排烟量的50%并应组织合理的气流使烟气顺利排出。
三、查看风机选型是否合理。
(一)防烟加压系统的送风量可用查表法或计算法确定,当计算值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表8.3.2-1、表8.3.2-2、表8.3.2-3、表8.3.2-4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然后根据送风量选择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
(二)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风机的选择是否按:1、当排烟风机负担一个防烟分区时,应按该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2/h计算;2、当负担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2/h计算;3、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 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17000m3 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根据计算值的大小,可选择离心风机、排烟轴流风机,也可选择自带电源的专用排烟风机。
四、查看送风口或排烟口的设置位置是否恰当
(一)正压送风口:1、防烟楼梯间的送风口是否每隔二至三层设置,前室的送风口是否层层设置;2、每个送风口的面积大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二)机械排烟口:1、每个防烟分区是否至少有一个排烟口;2、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是否超过30m; 3、排烟口是否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4、每个排烟口的面积大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五、测试防排烟系统的功能是否齐全
(一)正压送风系统:1、风机配电是否满足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是否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风机在消防控制室是否一对一的启动按钮,一旦发生火灾,加压送风机是否能立即启动;3、送风口(常开加压送风口除外)是否设置手动和自动开户装置,是否有与感烟探测器连锁的自动开启装置或消防控制中心远距离控制的开启装置;4、防烟楼梯间、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的余压值是否达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8.3.7条之规定。
(二)机械排烟系统:1、风机配电是否满足要求,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是否设置自动切换装置;2、排烟口平时是否能关闭,是否设置手动和自动开户装置,是否有与感烟探测器连锁的自动开启装置或消防控制中心远距离控制的开启装置;3、在消防控制室是否有风机一对一的手动操作按钮;;4、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是否能自行启动;5、在排烟支管和排烟风机的机房入口处是否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6、同一防烟分区设置的数个排烟口,是否能做到所有排烟口同时开启。
六、其他应注意的问题
1、防排烟风机明敷的配电线路是否符合防火性能要求;
2、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m/s;
3、用镀锌金属风道时,风速不应超过20m/s,当采用混凝土砌块或石棉板等其他非金属材料风道时,风速不应超过15m/s。
4、净空高度超过12m的室内中庭,竖向的排烟口是否按2至3层设一排烟口或者分段设置;
5、排烟风机是否设置在该排烟系统最高排烟口的上部,不能采用将上层烟气引向下层的风道的布置方式;
6、加压送风机是否设置在不受建筑物内火灾影响的送风机房内,最好设置在系统底部,且加压送风系统的管道上不应装设防火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