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城市燃气事业发展迅速,西气东输工程的投产运行和引进俄罗斯天然气等项目的规划建设拉动了一系列燃气工程的建设,城市燃气得到快速的普及,城市燃气的使用量大幅增长。这一方面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增长,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减少了环境污染;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燃气事故的发生也给居民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成为燃气行业关注的热点。
城市燃气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运行,在通常情况下安全是完全有保障的。各类城市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在外界条件异常、人为疏忽或故意破坏等情况下出现的。如地震、雷击等不可抗力导致的燃气储存、输配系统的泄漏、爆炸;设备设施缺乏养护而失灵、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所造成的燃气安全事故;以及各类人为破坏燃气基础设施而引发的燃气安全事故。
1 燃气特性
① 易燃烧性
常用的城市燃气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这3种燃气的最小点火能都较低,约为0.19~0.35 mJ。液化石油气最低着火温度约466 ℃,天然气最低着火温度约537 ℃[1]。
② 易爆炸性
爆炸极限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其爆炸危险性越大。例如,天然气爆炸极限为5%~15%,液化可油气爆炸极限为2%~10%,人工煤气爆炸极限为6%~70%[2]。
③ 易扩散性
扩散性是指物质在空气或其他介质中的扩散能力,燃气的扩散能力取决于密度与扩散系数两个主要因素。不同种类的燃气密度不一样,天然气和人工煤气比空气轻,气态液化石油气比空气重。它们都有很强的扩散性。燃气扩散能力越强,火势蔓延速度越快,火灾燃烧面积和破坏程度越大。
④ 压力特性
燃气的储存及输配都保持一定的压力。天然气、人工煤气等通常以压力管道形式输送,进入家庭时压力一般小于10 kPa。液化石油气钢瓶内压力约0.2~1.0 MPa,当由液态变成气态时体积扩大约250倍[3],由于其压力较大,在燃气安全事故中的危险性要大于管道燃气。
⑤ 持续特性
管道燃气比瓶装液化石油气更容易实现长期、稳定、持续的供应。该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易造成持续和大量的燃气泄漏,比瓶装液化石油气造成更大的泄漏量和更大范围的爆炸性气体空间,使事故的范围扩大。
2 燃气火灾爆炸事故原因分析
2.1 管道燃气
管道燃气设备设施较多,地下隐蔽工程量大,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不安全因素都可能给整个供气系统和用户带来损害。因此,管道燃气具有较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① 设备、设施破损老化导致燃气泄漏。埋地管道由于使用期较长,无法经常挖出进行检测,当受到腐蚀及外力作用出现破裂损坏时,不能及时察觉,极易造成大量燃气泄漏。有些地下管道附属设施如阀门、法兰等的连接出现问题也会导致燃气泄漏。
② 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装置失效导致燃气泄漏。包括安全阀、防爆阀、防爆片、泄压阀、报警系统等失效,危险区域防爆电器不防爆,静电接地不可靠,防雷装置失效等。
③ 供气企业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缺乏抢险专业技术和专业装备。各岗位操作人员培训有死角,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编制不具体,没有按要求进行桌面演练和实际演习,缺乏应对事故的能力。
④ 企业操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操作。
⑤ 用户违章操作,疏于监护。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户内燃气设施缺乏监护,燃气设施出现异常时没能及时向供气企业报修和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致使燃气泄漏。在使用燃气过程中操作不正确,不遵循“火等气”的点火原则或疏忽大意导致烧煮物将火熄灭,使燃气外泄。如:2006年6月,昌茂花园小区某住户在安装灶具时,胶管与灶具连接不牢固,3天后胶管意外脱落而用户未能及时察觉,在开阀用气时引起燃气泄漏。2004年12月,辽东小区和鸿博御园居民用户分别发生天然气泄漏,原因是用户使用完天然气后忘记关闭灶前阀,造成天然气泄漏。由于适逢冬季,室内通风不良,天然气在室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遇到明火引发爆炸事故,导致1人重伤,3人轻伤,约230户居民住宅受损。2003年11月,鸿博嘉园小区某住户忘记关闭灶前阀致使天然气大量泄漏,用户发觉后开窗放散时服装产生静电火花引发爆炸,小区内86户居民受损。
⑥ 个人或单位对燃气供气系统的破坏。进行地下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未与燃气供气企业会签,挖断燃气管道;违章建筑物占压管道以及个别人对燃气设施的破坏。如:2003年6月某日夜晚,集安市场附近埋地天然气中、低压铸铁管被处于上方交叉埋设的热力管道压断,造成天然气泄漏。泄漏的天然气顺地表缝隙扩散到一家美发厅,次日早上该户业主使用明火时引发燃气爆炸,造成2人重伤,损失近100×104元。
2.2 瓶装液化石油气
瓶装液化石油气具有使用灵活、应用面广、重复灌装使用的特点,很难做到每次灌装出厂的钢瓶都能确保在检定期限内。加之使用分散,无法照搬管道燃气企业组织大规模安全检查的模式。因此,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运行状况良莠不齐,具有较大的火灾危险性。
① 超量灌装。液化石油气具有热胀冷缩的性质,液态液化石油气的体积膨胀率相当于水的10~16倍,一旦钢瓶内完全充满液态液化石油气,温度每升高1 ℃,压力就急剧上升2~3 MPa,钢瓶的爆破压力约8 MPa,温度只需上升3~4 ℃,钢瓶内的压力就超过爆破压力,引起钢瓶爆破[3],造成恶性事故。
② 钢瓶超期未检。由于钢瓶超期服役,导致钢瓶的角阀、瓶体等部位故障率和安全护具失效率显著增加,甚至不合格、报废钢瓶仍在继续流通使用,如同流动炸弹。
③ 钢瓶受严重腐蚀或外力作用,瓶体受损。液化石油气钢瓶在使用过程中因使用环境造成钢瓶瓶体腐蚀严重,野蛮装卸、运输造成瓶体受损,钢瓶安全护具或配件缺失破损,形成事故隐患。
④ 从业人员违章操作。部分从业人员缺乏岗位培训或燃气常识,在对用户服务中违章操作或错误指导用户操作,造成燃气泄漏。如:2004年10月,我市某液化石油气从业人员在黄旗街一小区用户室内进行液化石油气放散操作,致使液化石油气在室内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使用灶具点火时引起爆炸,1人烧伤。
⑤ 用户的错误操作行为。在使用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放倒、加热液化石油气钢瓶、乱倒残液等。如:2005年12月,北京路附近一居民楼内出现浓烈的燃气气味,为安全起见,全楼居民被紧急疏散至室外。经调查,某用户在热力管道地沟中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液化石油气残液受热迅速挥发,在楼内形成较大程度的气体污染,幸好未达到爆炸极限。
⑥ 用户监护不当。用户在使用燃气烧煮食物时忽视了监护,火被风或烧煮物扑灭、烧干锅、忘记关闭阀门等等,造成燃气的泄漏。如:2006年初,新吉林地区一居民用户使用管道燃气烧菜时没有及时监护,因溢出物扑灭火焰引起燃气大量泄漏,遇室内明火引发天然气爆炸,致使2人受伤。
3 防范措施和建议
① 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抓好落实。各地应当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体发展规划和燃气专项发展规划,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必须同时进行燃气配套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避免重复施工以及重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破坏。燃气企业的管网资料一定要到规划部门备案,避免燃气管道因管网备案资料不全导致在其他企业施工过程中受到破坏。
② 燃气企业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各燃气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包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应急救援预案[4]、消防组织机构、内部巡查巡检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检定记录、各种台账档案等。通过培训、学习、桌面演练、实际演习等多种形式加以贯彻落实,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增强防灾救灾能力。
③ 严格选材,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前对各类设备、设施、材料、配件要认真采购和检测,尤其是高压管道材料更要严格筛选。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要齐备,施工中要按图施工,验收过程中对不符合要求之处要坚决返工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④ 大力宣传贯彻安全使用燃气的常识。燃气安全使用常识的宣传是一项长期的、不能问断的工作。目前还有很多群众和用气单位对燃气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采取文艺宣传、课外辅导、科普教育、知识竞赛、发放安全手册等多种方式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宣传要考虑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年龄的用户和潜在用户,要浅显易懂、符合实际。燃气企业还要与用户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公布报警、报修电话,设立联系信箱,制定24 h值班制度,保障沟通渠道畅通无阻。这一方面能迅速解决用户出现的各类燃气安全问题,消灭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使居民在发现燃气安全隐患时有方便快捷的方式向燃气企业报警,使燃气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⑤ 更新观念,及时掌握、接受和引进新技术、新产品。时刻关注燃气行业最新动态,关注最新的燃气安全相关技术和产品,推广和应用符合自身发展实际且成效显著的新技术、新产品。以科技为武器,提高燃气供应系统的可靠性,创造更加安全的燃气运行环境。如推广带熄火保护的燃气灶具,推广使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等。
⑥ 加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落实责任制。各地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制定燃气安全管理体系,从基层抓起,层层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制,培养和树立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从而形成良好的安全至上的风气,切实做好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