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电梯维修改造资金问题是影响使用的一个关键问题。用于住宅电梯的资金有两部份:一是电梯住宅楼寓电梯运行服务费,我市按《关于规范房屋入住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通知》,对高层住宅楼寓电梯运行服务费:每人每月12元(学龄前儿童免收)。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电梯的日常的电梯维护和电梯电费的开支的。二是电梯的更新、改造费用,这部分来源与公共维修基金。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住宅产权进一步多元化。根据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收费的规定,电梯费用只向产权人收取。目前物业市场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物业管委会的运作尚不规范,物业管理企业收费要直接面对众多产权人,因此困难颇多。按照现行状况,物业管理企业只能从别的方面来补偿物业管理资金费用的不足,增加电梯服务的投入。但实际情况是,物业管理费等公共性服务费近期进一步下调,插卡式用电、煤气、供暖服务形式的出现,使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公众代办性服务费也面临严重困境,加之普通住宅小区多为老小区,福利型服务和经营型服务方式并存,使收费难问题很难得到根本的解决。但是,电梯又是住户出行之必备工具,须臾不可离开。即使部分产权人不交费,电梯仍无法停运,它毕竟是一种公共服务设备。这样导致运行、维修费用跟不上电梯运行、维护要求,长此以往,电梯安全状况难以保障。电梯的改造、更新,需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但现在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有很多不透明的地方。现在法律规定,必须成立业主大会才有可能去动用这笔钱,但实际操作很困难。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很难,原因有多方面,主要是没有人牵头组织,没有哪个业主会有这份精力和闲心,开发商没有这个义务,楼盘建好销售完它就撤了,业主委员会是否成立它不关心。物业公司关心这笔钱的使用,但它最不希望业主委员会成立起来,业主委员会如果真成立了,有可能就会重新选择物业公司或调整物业收费标准,要物业公司把到嘴的肉吐出来,它不会干这傻事,所以它也不会出面组织。而一些老小区由于产权复杂找不到公共维修基金,电梯改造更新所需资金原则上只能靠房屋产权人来筹集,这更是困难重重,业主对维修保养和更新电梯费用的分摊部分,各执己见,难以统一,住在低层的业主们认为自己根本用不着电梯,拒绝交钱。对于使用年限短的住宅电梯,矛盾尚不突出,但一旦电梯进入到改造更新的时候,矛盾就会突出起来。综上所述,正是由于电梯运行费用难于筹集,公共维修基金的提取难等问题,住宅电梯的维修、改造、更新资金得不到保障,是电梯安全运行管理的一个瓶颈。
三、加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 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落实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
一方面由于我市特种设备数量多、分布广的特点,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固然可以通过专项整治和现场安全监察等手段大量消除安全隐患,但要彻底解决特种设备的安全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从源头抓起,增强企业的安全意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是小区住宅电梯的日常管理单位,对电梯安全负有主要责任。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是落实小区物业管理机构的安全主体责任的一种崭新的有效手段。目前物业管理部门对电梯使用环节的管理缺乏统一和可参考的管理标准,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对电梯的管理要求不够协调,直接影响到监管有效性。建立住宅电梯安全使用标准化建设可以帮助和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机构增强住宅电梯安全管理,改善住宅电梯的管理现状,提高住宅电梯的全管理水平。为此我市电梯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创新管理手段,制定我市住宅电梯使用管理要求及评价标准,标准的制定要依据现行电梯相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并融合现代安全管理理念,对住宅电梯安全使用提出标准化的评价方法。
(二) 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的监督检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是电梯安全使用的重要保障。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督促有关单位提高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一是加强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证后监督检查,督促其按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进行维保。二是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为做好电梯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三是与市建委、房产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等部门通力协作,共同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公司对维护保养单位的招标选择、日常监督等行为
(三) 加快住宅电梯法制建设,解决管理盲点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对电梯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等各个环节做出了相关规定。但这些法规没有考虑住宅电梯的特殊性,甚至没有对住宅电梯进行单独的分类。这给监管工作带来实际困难。监管部门要想提高住宅电梯的管理水平,一方面热切盼望与《条例》配套的法规能尽快出台。另一方面,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应制定相关文件、法规,必要时制定地方法规来解决住宅电梯存在的问题,解决管理盲点。
1.制定“沈阳市住宅的电梯管理办法”
针对我市电梯存在的隐患,制定“沈阳市住宅的电梯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引用JG/T5010《住宅电梯的配置和选择》规范,保障建设单位在选购电梯时与使用需求相适应;利用“办法”可以约束电梯乘客的不文明行为;利用“办法”规定住宅电梯的使用年限,强制报废超年限带病运行的住宅电梯。
2.制定“电梯维修保养内容及要求”和“住宅电梯维修保养定额标准”
电梯监管部门制定维修保养内容及要求,来规范维修保养质量,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电梯定额标准,可以有效解决电梯维修养单位间的不公平竞争。
3.制定“住宅电梯改造技术要求”
我们可以针对住宅电梯,从技术上规范电梯修理改造行为,提高住宅电梯使用性能。
(四) 解决住宅电梯维修资金的瓶颈
首先谈电梯运行费用。沈阳市电梯运行服务费是按人头收取的,由于文明素质的问题,物业部门在实际操作上收费难度很大,关于一楼用户是否应缴纳费用的争论喋喋不休。另外也很难确定一家几口人乘坐电梯。对此我们可有三种对策。一是改变收费方式。按《物权法》,电梯产权应为业主共有。理所当然电梯费用的收取应该是电梯的各共有人共同承担。笔者认为按面积收取电梯运行费用比较合理,同时可同物业费用一并收取,利益物业管理部门的操作。二是可在《业主公约》中明确电梯费的收取方式。建设单位在制定《业主临时公约》时,可以明确写入电梯费的收取办法,由业主逐个签字确认。另外在制定《业主公约》时,也应该明确业主如何交纳电梯费,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后,则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在《业主公约》中写明,则按照公约的规定收取电梯费,从而减少此类问题的纠纷。三是通过宣传 提高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意识。使业主明确: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属于业主共有,其维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物业的保值增值,关系到业主的自身利益,如业主因某种原因拒绝交纳电梯费,电梯得不到及时的维护,最终受损害的是业主自己。
在谈一谈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由于公共维修基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有很多不透明,实际这部分维修基金很少用于改造或更新。近期建设部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有很大推进做作用,但操作起来问题还很多。对此政府要特别重视,要加大力度监督房屋维修基金去向。
(五) 加快老旧电梯的隐患排查工作
底消除老旧电梯安全隐患,需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产权单位、物业管理部门和广大市民共同努力。难点是资金问题和责任人。
灵活筹措资金,完成10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对于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资金可以从公共维修基金或业务共有的停车场等经营性收入中提取;对于公共维修基金缴纳严重不足的,在协调和监督开展续筹公共维修基金的同时,可由政府协调原售房单位、原售房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落实资金进行过渡,分阶段、分类型的逐步更新、改造老旧电梯;对于没有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的住宅,建议由业主、物业部门、街道政府协商解决。对于未来的住宅电梯,则可以考虑专设电梯更新、改造基金。
(六) 加强对电梯知识的宣传,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普及电梯知识(包括使用常识及乘梯文明须知),解除乘客的恐慌心理,首先就要使人们加强对电梯的了解。我们要充分利用每年的“3.15”宣传日、“6.1”宣传日和“安全月”的宣传活动,宣传电梯相关法规、电梯安全知识。以电梯乘用安全知识宣传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载体,并通过电视台、报社等普通老百姓较为关注的栏目,广泛宣传电梯安全乘用知识,以达到减少电梯使用中的不安全行为,正确应对电梯突发故障的目的。
(七) 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管理手段
电梯远程监控技术是随着计算机控制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对运行电梯进行中央化集中遥控监测的新兴技术,是当前电梯管理领域的前沿技术。它能24小时全天不间断地对网络中电梯进行监视、实时地分析并记录电梯的运行状况,根据故障记录自动统计电梯故障率。实现住宅电梯远程监控的意义在于:首先电梯制造厂、维修保养单位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到所辖电梯的运行工作情况,及时消除住宅电梯隐患。以往住宅电梯出现故障,居民往往先告知物业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通知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派人来修理。而采用远程监控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且通过监控系统初步掌握了故障(隐患)原因,减少了中间环节,节省了维修时间,提高了服务质量。另一方面,住宅电梯物业部门可以将电梯设置无司机状态,节省了雇用操作人员的费用。再一方面,我们电梯的监管部门、检验单位,通过它可对电梯状况和修理单位工作质量实行有效地监督,并为年审考核提供可靠依据。它是一种全新的电梯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了先进的计算机和电信技术,是当今电梯运行管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