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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钢瓶的检验与安全使用

一、钢瓶的定期检验

  液化石油气作为民用燃料具有节能、清洁、使用方便等优点,其使用越来越普及。钢瓶在运输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发生碰撞,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环境潮湿而生锈腐蚀,瓶阀因多次开启,密封圈磨损而发生泄漏,积存的残渣造成钢瓶的内部腐蚀及渗氢造成瓶体材料鼓包等,加之液化石油气本身具有易燃、易爆、破坏力强等特点,所有这些因素都将影响钢瓶的安全使用,甚至酿成火灾或爆炸事故。因此,对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定期检验,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是保证钢瓶安全使用的前提。

  GB 8334《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与评定》及《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对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验周期规定如下:对在用的YSP-50型、YSP-2.0型、YSP-10型和YSP-15型钢瓶,自制造之日起,第一次至第三次检验周期均为四年,第四次检验有效期为三年;对在用的YSP-50型钢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当钢瓶受到严重腐蚀损伤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钢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钢瓶的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验、壁厚测定、容积测定、水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测定、瓶阀检验、气密性试验。

  1.检验准备

  逐只检查登记钢瓶的制造标志和检验标志。登记的内容包括:制造国别、制造厂名称或钢瓶制造许可证编号、出厂编号、水压试验压力、公称工作压力、实际重量、实际容积、瓶体设计壁厚、出厂年月、钢瓶材料牌号、上次检验日期。

  对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厂商制造的钢瓶、制造标志不符合GB 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或《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的钢瓶以及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不准再用的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对使用期限超过15年的任何类型钢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2.外观初检与评定

  钢瓶应逐只进行外观初检,用目测检查易于发现和评定的外观缺陷,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受检瓶,按报废处理。

  ①无任何制造标志的钢瓶;有螺旋焊缝的钢瓶;除YSP-50外的任何型号的钢瓶不应有纵向焊缝;耳片、护罩脱落或其焊缝出现裂纹的钢瓶。

  ②因底座脱落、变形、腐蚀、破裂、磨损以及其他缺陷影响直立的钢瓶;局部和全面遭受火焰或电弧烧伤的钢瓶;瓶体倾斜、变形或封头直边存在纵向皱褶深度大于钢瓶外径0.25%的钢瓶;钢瓶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的间距小于表2-2-3规定尺寸的钢瓶。

  表2-2-3 钢瓶底座支撑面与瓶底中心间距

型号

间距/m

YSP-0.5 YSP-2.0YSP-5.0

4

YSP-10 YSP-15

6

YSP-50

8

  3.残液残气回收处理

  在保证不泄漏、不污染环境、不影响操作人员健康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回收方法逐只回收瓶内的残液。

  外观初检报废的钢瓶亦必须逐只回收瓶内的残液残气。

  对经放残处理的钢瓶进行蒸汽吹扫处理。取下瓶体正立,逐只测量残气浓度。残气浓度不得大于0.4%为合格。

      4.焊缝检验

  钢瓶应逐只进行焊缝外观尺寸和质量检验。焊缝外观检验应符合GB5842《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要求,焊缝表面及热影响区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夹渣、未熔合等缺陷;主体焊缝不允许有咬边,与瓶体焊接的零部件的焊缝在钢瓶一侧不允许咬边,焊缝表面不得有凹陷或不规则突变;主焊缝上及两边各50mm的范围内,不允许有深度大于0.5mm的划痕;不允许有深度大于6mm的凹坑。

  5.壁厚测定

  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壁厚测定。所用测厚仪的误差应不大于±0.1mm。测厚点应在上下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各选择一点,筒体部分应选择三点;对118L钢瓶筒体下部和下封头圆弧过渡区内应增测两点。经测定确认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90%的钢瓶应报废。采用内窥镜或内部照明装置观察钢瓶内壁腐蚀状况,对于腐蚀面积较大、较严重的部位,应对应测量壁厚。剩余壁厚小于设计壁厚的钢瓶应报废。

  6.容积测定

  钢瓶必须逐只进行容积测定。容积测定用的衡器应保持准确,其最大称量值为常用称量值的1.5~3.0倍,称量衡器的校验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容积测定采用水容积测定法,方法如下:清除瓶内锈蚀物和沾染物。空瓶称重记录后,将其立于检验室的地坪上,向瓶内注满清水,静置24h,其间应继续用木锤自上而下轻敲瓶壁数次,并将瓶内每次下降的水补满,直至瓶口水面不再下降为止。确认瓶内气泡排除,瓶口液面不再下降时,将钢瓶移至称重衡器上称出瓶与水的总重量,以“瓶水总重”减去实测的空瓶重量得出瓶内容纳的水重,再乘以称重时瓶内水温下的每公斤水的体积数,即为该钢瓶的现容积值。

  现容积值小于标准规定值的钢瓶应报废。

  7.瓶阀座检验

  钢瓶应逐只进行瓶阀座检验,瓶阀座不允许有塌陷和裂纹。瓶阀座螺纹应用量规检验,量规应符合GB7512《液化石油气瓶阀》、GB8335《气瓶专用螺纹》及GB8336《气瓶专用螺纹量规》等标准的要求。

  8.耐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钢瓶应逐只进行耐压试验或残余变形率测定。其试验方法和安全设施应符合《气瓶水压试验方法》的规定。耐压试验压力为3.2MPa,保压不得小于3min。在保压过程中, 压力表不允许有回降现象,钢瓶不允许有渗漏和肉眼可见的容积变形。采用外测法或内测法在实验公称压力下测定钢瓶的残余变形率,不允许超过10%。

9.瓶阀检验

  瓶阀必须逐只进行关闭状态、启闭过程和全开启状态的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3.2MPa,保压时间不少于3min,不允许泄漏。必须保证经维修的气瓶阀门能够安全使用一个检验周期。

  10气密性试验

  气密性试验时环境温度与水温皆不得低于5℃。待试瓶必须是经过外观复验和水压试验合格的钢瓶。试验前必须逐只测定瓶内残留物释放的燃气浓度。对于浓度大于0.4%(体积分数)的钢瓶,必须再进行焚烧或蒸汽吹扫处理,浓度符合要求后方可用空气进行试验,否则必须用氮气试验。

  气密性试验用的空气不得含油水,试验公称压力为2.1MPA。试验时将带压钢瓶缓缓送入水中整体浸泡1min,同时要细心观察是否有气泡逸出。若瓶体有气泡外溢则应报废。若角阀丝部溢气应返回上角阀工序重新旋紧,并再作气密试验。

  11.检验标志

  凡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必须在瓶上留下不易损坏、不易失落、字迹清晰的检验标志,其内容包括检验单位代号、检验编号、本次和下次检验日期。用字体高度为5~10mm,深度为0.3~0.5mm钢印打在检验标牌上。用红漆喷涂《液化石油气》字样和《下次检验日期年月》字样。前者字高60~80mm,后者字高50mm。或用印字机印上上述标志。

  在规定部位喷涂检验色标,使用检验标志环时,应喷涂在护罩上。合格钢瓶逐只抽取真空。真空度大于650mmHg。

  12.钢瓶报废处理

  经检验合格的钢瓶,填写《液化石油钢瓶定期检验证书》。判废钢瓶填写《钢瓶判废审批意见书》及《钢瓶判废通知书》并通知钢瓶产权单位。

  对报废钢瓶予以破坏性处理。处理方式为压扁或将瓶体解体。

  二、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

  家用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使用,主要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钢瓶不允许充装过量

  YSP-10型、YSP-15型钢瓶的最大允许充装量分别为10kg、15kg,要按规定充装量充装,严禁超装。若超装则使钢瓶内气相空间很小或全无,当瓶内空间被液态石油气充满时,由于液体近似不可压缩,其膨胀力就会直接作用于钢瓶,引起钢瓶爆裂,造成严重事故。钢瓶过量充装的危险详见本章第三节。

  2.正确使用钢瓶与灶具

  钢瓶应直立使用。钢瓶的安放位置应便于进行开关操作和检查漏气。为防止钢瓶过热引起瓶内压力升高,钢瓶应远离热源。不得用明火、蒸汽、开水或其他热源直接加热钢瓶。不要与其他明火炉灶同室使用,以免泄漏时遇到明火产生燃烧爆炸。室内要保持干燥,且通风良好。

  3.避免空烧,防止熄火

  在使用液化石油气前,要先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然后再点火使用,尽量做到用时再开,用完就关。不要为了怕麻烦而让液化石油气空烧造成浪费。

  使用过程中不能离人,要做到人走火灭,以防止汤水外溢浇灭火焰或被风吹灭,造成液化石油气空跑。若在使用中遇到风吹,可用一铁片弯成弧形挡在上风向。当发现突然熄灭时,应立即关闭钢瓶角阀,打开门窗通风,查明熄火原因并进行妥善处理,待无液化石油气气味时,才能重新点火使用。

  4.做好定期检查,防止液化石油气泄漏

  炉具各连接处和密封材料由于松弛和老化,会造成液化石油气外漏。用户应在每次新换钢瓶使用之前,对炉具做一次全面泄漏检查。容易发生漏气的部位及其原因如下。

  ①钢瓶瓶阀阀座密封不严的内漏和阀杆密封圈损坏产生的外漏。

  ②减压阀与瓶阀连接部位没有拧紧,密封圈脱落或损坏。

  ③橡胶软管老化、烧损、开裂或连接太松。

  ④灶具转芯密封不严。

  对这些容易漏气的部位,应逐一涂抹肥皂水,连续起泡处即为泄漏点。若未从这4个部位发现漏气点,而室内的液化气味又相当浓,就应考虑钢瓶瓶体是否漏气。发现瓶体漏气应及时送专业部门进行处理。严禁用明火检测。

5.炉具漏气处理及其注意事项

  当发现液化石油气外漏,首先要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换气。要严禁一切明火,不要开电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以免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同时要查明漏气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①若漏气点为钢瓶自身,不管在何位置,应立即将钢瓶送检验单位抢修。在此过程中,要用泥巴、肥皂或胶布堵塞漏气点。

  ②若瓶阀与钢瓶连接处或阀杆、瓶阀出口处漏气,应送检验单位修理,切勿自己处理。

  ③调压器与瓶阀连接处漏气时,若调压器松动,则说明手轮没有拧紧,若拧紧后仍漏气,则是调压器入口管上的橡胶密封圈损坏,可予以更换。如果手轮拧紧而调压器仍松动,或拧不进去,则说明二者配合不好,需送充装站或检验站修理、更换。

  ④若因胶管松动、灶具开关底部螺丝松动、减压器上下盖螺丝松动等原因而引起漏气,用户可自行拧紧。若因部件损坏或龟裂而漏气。应予以修理或更换。

  6.发生火灾事故的处理

  发现液化石油气漏气失火,千万不要惊惶失措。无论何处漏气失火,只要关闭瓶阀,切断气源,火焰就会熄灭。若瓶阀失灵不能关闭,可用湿毛巾、肥皂、泥巴等临时将漏气处堵住,把钢瓶立即移到屋外空旷安全地带,使钢瓶避免受热爆炸。若火势太大而无法接近钢瓶或钢瓶自身着火,要立即通知消防部门,同时采用冷水降低钢瓶温度, 使用灭火器进行救火。现场还有其他钢瓶时,要立即挪到远处,并疏散人员。要尽可能把燃烧的钢瓶拖到空旷地带,保持其着火点在钢瓶的下风头。同时采取扑灭措施,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7.严禁乱倒残液

  液化石油气中除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主要成分外,还含有一定量的戊烷和比戊烷更重的烃类物质,这些物质在常温下饱和蒸气压很低,汽化不了而留在瓶底成为残液。在空气中卸压后,残液比汽油更易挥发、扩散和燃烧,一遇到火星就会形成火灾, 因乱倒残液造成人员烧伤的现象时有发生。出了事故不但自己受损,还殃及他人。因此,国家安全法规规定:残液不准乱倒,应定期将残液送交储配站或灌装站统一回收处理。

  三、民用液化石油气设备常见故障及处理

  民用液化石油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经常出现故障,常见故障的原因及排除方法见表2-2-4。

  表2-2-4 民用液化石油气设备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

故障现象

故障原因

排除方法

减压阀拧
不进角阀中

角阀接口变形,或内螺纹损坏
减压阀手轮丝不规格
减压阀入口与角阀接口不对正

送修或更换角阀
更换
对正后拿稳按逆时针方向慢慢旋转

炉具开关
拧不动

开关旋塞中的润滑油干涸或耗尽
开关旋钮、连杆、转芯不在同一轴线上

加润滑油
调整相互位置

不出气

瓶内的液化石油气用完
瓶内的! 残液太多、气压过低
炉具喷嘴堵塞
胶管扭曲或受挤压
减压阀通道堵塞
角阀损坏,无法开启

换气
换气
用细铁丝捅透
消除扭曲、挤压现象
送修减压阀
送修或更换角阀

漏气

钢瓶或角阀损坏
减压阀未拧紧
减压阀与角阀连接螺丝不匹配
减压阀密封胶圈损坏或脱掉
减压器膜片损坏
胶管与减压阀、炉具连接太松
胶管损坏
炉具开关旋塞不严

送修或更换
用手拧紧
送修或更换
更换或配新胶圈
送修或更换减压阀
用铁丝扎紧接口
更换胶管
适当加润滑油

火焰发黄

调风板开得太小
炉具喷嘴口径太大
炉具混合管内有污物
炉具喷嘴与混合管不在同一轴线上
液化石油气质量不好

适当开大调风板
送修或更换喷嘴
消除污物
调整相互位置
换气

脱火

调风板开得过大
部分火孔被污物堵塞
减压阀呼吸孔被污物堵塞

适当关小调风板
清除污物
清除污物或送修

回火

炉具喷嘴局部堵塞
胶管内有空气
胶管扭曲或受挤压
减压阀出口气压太低
液化石油气质量不好
打开旋塞的动作太慢

用细铁丝捅透
驱走空气再点火
消除扭曲、挤压现象
送修或更换减压阀
换气
迅速拧开炉具旋塞

火焰太小

炉具喷嘴局部堵塞
胶管扭曲或受挤压
减压阀出口气压太低
液化石油气即将用完

用细铁丝捅透
消除扭曲、挤压现象
送修或更换减压阀
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