氧气是氧化剂,而氧化剂是发生火灾的三要素之一。氧气一旦遇到可燃物和点火源,即可燃烧,甚至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氧气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应遵守以下几点:应制定氧气瓶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由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定期对气瓶相关人员进行气瓶安全技术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和充装许可证企业的合格产品。氧气瓶属于特种设备,应当按照规定进行使用登记。使用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说明书的要求。
氧气瓶必须按规定每3年检验一次。超期未检的气瓶严禁充装和使用。必须专瓶专用,不得挪用及代用。氧气瓶涂天蓝色油漆,禁止擅自更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钢印。使用前要认真核对气瓶的颜色标记和钢印,以防误用。
氧气瓶应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库温不宜超过30℃,与易燃物或可燃物、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夏季应防止爆晒,储区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氧气瓶使用时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氧气瓶禁止与油脂接触。操作者要注意手上、身上不得沾有油脂类物质,瓶附近也不能存放油类。开阀门时不要开得过快,防止氧气进入高压室时产生压缩热,引燃阀内的胶垫圈。
瓶阀冻结时,不得用开水直接浇烫,更不得用火直接烘烤,应用清洁的温热水浸过的布包住减压器,使其解冻。若附近发生火警,来不及转移气瓶时,应将瓶中气体排空。
电焊工同在一处作业时,为防止气瓶带电,应在瓶底加绝缘垫。与气瓶接触的管道设备应设接地装置,防止因产生静电而引起火灾和爆炸。
用氧时必须经过减压装置,启开瓶阀时,人应站在瓶阀的侧面,不得对着出气口方向。瓶内的氧气不应用尽,应保留不小于0.05兆帕的余压。
氧气瓶运输和储存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胶圈,瓶帽、胶圈要完好无损。搬运时要轻装轻卸,禁止敲击、碰撞。不得与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