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KNOWLEDGE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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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严禁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允许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
5、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的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6、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
7、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站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
8、电瓶车在进入厂房内,装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严禁乘人。
9、铲车在行驶时,无论是空载还是重载,其车铲距地面不得小于300mm,但也不得高于500mm。
10、严禁任何人站在车铲或车铲的货物上随车行驶,也不得站在铲车车门上随车行驶。
11、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
12、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双手撒把或速度过快,更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争快,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