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 KNOWLEDGE

一体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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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环境健康安全管理程序

1.0 目的
为本厂提供一个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环境,尽可能性减少工作中潜在的危险,以确保工厂安全、个人健康和环境卫生特制定此程序。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厂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场所及工作环境。

3.0 主要职责和权限:
3.1 总经理经理负责必要的资源;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监督此程序执行;
3.3 安全管理员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负责本厂所有人员的健康保障及安全规划,并根据各工作区域识别各种危险源,统筹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保养规程或措施,同时对执行状况的纠正/跟进;
3.4 各部门负责人兼任EHS区域协调员对所属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及安全纪律的监督。
4.0 工作程序
4.1 行政人事部
4.1.1 安全管理员经过适当安全培训,并取得政府部门认可授予的证书;
4.1.2 本厂设立EHS管理委员会,安全主任兼任EHS事务统筹协调员,担任负责安全生产的指导工作,EHS委员会由不同部门的成员代表参加。EHS委员会事务统筹协调员至少每60天组织召开一次EHS委员会例会,行政经理每年至少参加三次会议,会议记录应予以保持;
4.2 本厂EHS委员负责执行以下具体职责;
4.2.1 每年一月份提出EHS方面的工作计划;
4.2.2 每年一次定期联络政府部门对饮用水、车间空气测试、风速进行测试;噪音可由本厂自行测试,并保留测试报告,若测试不符合规定,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3 每月对所有消防器材、电气管理(包括电线、电源),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异常,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4 进行消防演习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年分别做消防演习一次,如有问题,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4.2.5 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厂房是否损坏,如有损坏,迅速维修;
4.2.6 对所有的事故及事故险象进行调查,包括火灾、化学品泄露、人员受伤、职业病、财物损失等;
4.2.7 所有新员工及员工在接受新工作前,应由部门负责人给予与新工作有关的EHS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机器的安全操作规程、防护设备的正确使用、废弃物的处理及印刷设备的正确操作等,培训记录应保存。
4.2.8 对于化学品操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做健康体检。

5.0 宣传沟通
5.1 所有通告栏张贴有关的EHS规章及有关知识,以便员工充分知悉;
5.2 本厂设置意见箱,所有员工都可以提出对EHS问题的意见建议等;
5.3 本厂管理者将定期对收到意见、建议进行审阅,必要时召开EHS委员会议,采取必要的措施,正确妥善的处理,并通过EHS委员会就相关的情况给予反馈。